航空货运持续发力******
图表数据来源:中国民航局
制图:张芳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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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我国航空货运克服不利影响,持续发力,实现稳步复苏,货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。面向未来,要坚持规划引领,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、建设先进完备的保障体系、构建精准协同的治理体系,加快推动我国航空货运做大做强。
生鲜超市里,美味的波士顿龙虾颇受欢迎,它们来自上万公里之外,为何能保持鲜活不减?答案就藏在一架架货运航班里——
60余吨刚出水的波士顿龙虾,被小心装进东方航空产地直达货机的恒温箱,从美国运往中国。隔日,这批龙虾就抵达上海江阳海鲜批发市场。“从产地到餐桌,最快36小时,消费者就能享用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味。”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建民说,岁末年初是生鲜进口的旺季,相关货运量快速增长。
东航的产地直达航班,是我国航空货运快速发展的缩影。近年来,在全球航空运输面临巨大冲击的背景下,我国航空货运持续发力,克服重重困难,取得来之不易的好成绩。2021年,全国民航货邮运输量增速触底反弹,实现由负转正;初步统计,2022年,全国民航货邮运输量达607.6万吨,恢复至2019年的80.7%;2022年前三季度,国际航线完成货邮运输量198.2万吨,已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106.1%。
面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,航空货运怎样作出应变、展现韧性?面对民航业自身长期以来的“重客轻货”格局,航空货运如何练好“内功”、补齐短板?记者进行了采访。
稳步恢复,我国航空货运势头正劲
2022年11月27日凌晨4时许,一架顺丰全货机从深圳降落湖北鄂州花湖机场,2小时后启程返航。这一落一起,标志着我国首个专业货运机场货运航线开通运行,此后还将开通更多全货运航线。
中国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在全球民航业遭遇疫情巨大冲击的情况下,我国航空货运率先实现触底反弹。目前,我国航空货运市场稳步恢复,货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。
——货运规模增长明显。
上海机场集团航空物流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孟迅介绍,自2022年4月份短暂探底后,浦东机场货运航班和货邮吞吐量快速回升,9月份以来,保障货量日均达到9745吨,同比增长4.91%,有27天日货量突破1万吨,较前期增长明显。
“近年来,郑州机场货运量迅猛增长,从2012年的15.1万吨跃升至2021年的超过70万吨,成功跻身全球货运机场40强。”河南机场集团航空物流研究院院长常晓涛说。
——货运网络更趋完善。
“浦东机场货运航线网络覆盖全球48个国家和地区,承担了境内机场约四成的出入境货运量。”孟迅说,上海机场集团正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航司恢复、新增、加密浦东机场货运航线,每周已有逾1600个货运航班(含客改货航班)在运营。
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目前我国每周完成国际货运航班约5000班,已通达全球53个国家的120多个城市,航线网络和通达能力加快恢复。
——配套政策不断加强。
“以前货运安检单、危险品鉴定证书等都要打印并盖章,然后送去机场柜台,如今全程电子化,货物通行时效提升20%。”常晓涛介绍,郑州机场是航空电子货运试点机场,已实现机场、航司、货代企业、货主之间物流信息互联互通。
跳出一域看全国,民航局高度重视航空货运发展,成立促进航空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,并出台《“十四五”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》,着力推动航空货运补短板。近年来,民航局持续推进智慧物流建设、增加货运航班时刻供给、提高货运航班审批效率、简化货运航线经营许可手续,强化了航空货运的顶层设计和关键资源供给。
长远谋划,发展航空货运,建设交通强国
“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是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内容,对民航业自身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需求都具有重要意义。”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说。
从短期看,发展航空货运能有效改善企业经营效益。
“平时货运主要靠客机腹舱带货,之前客运航班一度减少,我们就把客机改装为货机,有效利用闲置运力。”南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李宁介绍,公司不断优化“客改货”航班,2022年共执行超9000多班“客改货”航班,运输货物近17万吨。
2021年,南航、国航、东航这三大航空公司货运收入达到总收入的12.88%—19.6%,远高于2019年的3.17%—6.13%。不少航空公司表示,扩展货运业务有效帮助公司减压力、增效益,增加了现金流,改善了经营业绩。
从长期看,发展航空货运将推动民航业补短板。
“截至2022年10月底,我国全货机数量为215架,占民航运输机队的5.2%。总体看,货运航班数量、国际货运航线网点较少,保障能力较弱。”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加快航空货运补短板,推动从“重客轻货”向“客货并举”转变,才能提升民航业整体的服务能力、保障能力、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。
从全局看,发展航空货运将更好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。
“以前,我们在海外没有自己的保障点,一旦供应链遭遇波动,海关清关、地面派送等环节都容易延误,甚至导致货运中断。”常晓涛介绍,2021年郑州机场在匈牙利设立海外货站,物流改善效果非常明显,当年运送货物2.2万吨,2022年仅前9月就达到2.8万吨,全年完成3.7万吨。
据介绍,海外货站不只是建立货仓,更重要的是实现信息系统互通、海关规则互认,并实现卸货、理货、报关等服务自主运营,最终形成自主可控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能力。
面向未来,推动航空货运做大做强
2022年11月23日,一场超大型全货机飞行秀在投运不久的郑州机场北货运区上演。短短10小时,3架超大型全货机接连起降,满载数百吨货物飞向海外。
“为满足市场需求,我们新建了北货运区,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,单体货库面积和货邮保障能力位居中部地区前列。”常晓涛说,北货运区设有冷链中心,并引入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大数据等新技术和自动驾驶拖车、无人搬运叉车等新设备,是一座新型智慧货站。
面向未来,民航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要坚持规划引领,通过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、建设先进完备的保障体系、构建精准协同的治理体系,加快推动我国航空货运做大做强。
——加大投入,完善硬件支撑。
不久前,浦东机场西货运区智能货站工程破土动工。新货站建成后,将实现货物处理系统自动化、货物安检流程化、建筑设施智能化,大幅提高处理效率。
民航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过去5年,航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,新增航空货运能力600万吨以上。下一步,将加强航空货运设施规划建设指导,初步统计,目前至2023年上半年在建或争取开工的枢纽机场新建、改扩建项目中,货运设施规模已超过100万平方米、货运机坪约200个,相关投资超过120亿元。
——整合链条,优化服务流程。
为实现“门到门”的转变,商舟物流拓展多种运输方式,畅通物流“最先一公里”和“最后一公里”,即便在没有直航航班的情况下,仍可连接陆运、海运等实现灵活周转,为客户提供一站式、全流程的物流解决方案。
抓住时效优势,航空公司还不断加强流程标准化建设。南航物流升级推出快运产品,严格把控货物交运货站流程和到达提取流程等时间,有效压缩交货时长。“我们还给快运货物贴上特别标识,实现物流节点全程可查,方便提前准备分拣。如今,我们最快能提供24小时内从广东到新疆的上门快运服务。”南航物流市场部总经理林育华说。
——聚集资源,提升综合效能。
发展航空货运,获益的不仅是民航业本身,更能带来强大的产业聚集效应。
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产值已占河南省约八成,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围绕萧山机场发展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,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商贸旅游综合体……依托一座座机场,越来越多产业新高地、创新聚集地不断涌现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注入新动能。(本报记者 邱超奕)
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?******
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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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以及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等,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。建议用人单位在“社保空档期”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。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,上班第一天就摔伤,公司要不要赔?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。最终,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。
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,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?
记者调查发现,近年来,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。综合来看,在“倾斜保护原则”下,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,兼顾用人单位利益。
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
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。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。他和公司提前约定,工资按天发放。没想到上班第一天,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,不慎摔伤了右手。后经工伤鉴定,伤情构成八级伤残。
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,老杨觉得很倒霉。事发后,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,但未达成一致。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,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。老杨不服裁决,诉至法院。
湘阴法院审理认为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
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,法院认为,因老杨是临时工,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,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。因此,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,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,符合相关规定,应予认可。
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该判决已生效,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。
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,理应被认定为工伤,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。”办案法官表示。
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
记者调查发现,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,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、公正原则前提下,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。
同样事发湖南,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。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,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,鉴定为九级伤残。
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,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,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,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司作为用人单位,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。刘某虽仅工作一天,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。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。
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,也属工伤。2017年,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。
电子厂认为,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,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,自然就没工伤一说;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,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,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,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。
但法院最终认定,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,小陈发生工伤,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。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。
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,且回家途中死亡,算不算工伤?答案是:也算。同样是2017年的事: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,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。入职第一天,王某提出辞职,并办理了离职手续。不料当天下午,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
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。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。法院审理认为,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,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。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。
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
“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: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,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。”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。
吕帅告诉记者,无论劳动者是“上班第一天”或是“未转正”,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,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,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。
实践中,为了相互了解、选择,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“培训期”“试工期”“试岗期”等期限。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,不缴纳社会保险。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,企业便以“未建立劳动关系”“未转正”为由,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。“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,对工伤待遇没影响。”
此外,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,或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理社保登记。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,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。
“社会保险法规定,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。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;当月入职、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,但殊不知,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,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。”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:2020年10月,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,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,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,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。事后,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。
“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‘社保空档期’的事件。”吕帅建议,在“社保空档期”,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。他同时提醒劳动者,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,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,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、劳动能力鉴定结果、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,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。